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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邢台一小灵通听众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税务登记需要办哪些手续?
[答]:在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的过程如下:
一、纳税人填写《注销登记申请审批表》(到办税服务厅领取表格或从网上下载http://www.hebds.gov.cn/NSFW/XZZX/SWWS/djws/),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一并交办税服务厅登记窗口:
(一)税务登记证件原件;
(二)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还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解散、破产、撤销的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还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或其他机关发放的撤销登记决定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还需提供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项目完工欲离境的,还需提供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项目完工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依法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提供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原件;
(七)注销报验登记、注销税务登录的,还需提供《税务登录(报验登记)表》(DJ04);
(八)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税务机关登记人员审核、受理后,制作《税务文书领取单》交纳税人。
三、纳税人按《税务文书领取单》标明的时间领取审批结果。
2. [问]:一位听众咨询:我是一个新购小型汽车的用户,不知道到哪去交车船税,交多少?
[答]:根据《河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未缴纳车船税的,由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机构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因此,你可以向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也可以在购买交强险时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
河北省小型载客汽车的年税额为480元/辆。购置的新车,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3.[问]:有听众咨询房产税是不是每年都要征收?
[答]:是。
4.[问]:商品住宅、商业用房、公共设施(如办公楼)的征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自用的房产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出租的房产按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房产税,出租用于居住的,按金收入的4%缴纳房产税。
商品住宅小区及商业设施(如超市、市场等)在收房产税后还要缴土地使用税么?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缴纳房产税后仍需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5.[问]:对于环保节能企业是否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答]: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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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文件规定: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对2005年底前核准享受再就业减免税优惠的个体经营人员,从2006年1月1日起按上述政策规定执行,原政策优惠规定停止执行。
2.[问]:我2000年购买的一套120平米的房子,今年打算出售,请问卖房子涉及哪些税种?
[答]:涉及
一、营业税。 从2006年6月1日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当地地税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地税部门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免征营业税;2006年6月1日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执行销售非普通住房政策,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同时我省明确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是: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价格的1.2倍以下。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三项税费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城建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适用不同档次税率。具体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费率为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为营业税的1%。
三、印花税。按买卖房屋合同上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印花税实行自行贴花的方式,由纳税人自行购花、自行贴花、自行销花。
四、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销售住房取得的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税法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土地增殖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999]210号)文件规定,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殖税。
3.[问]:年所得十二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签订委托申报协议,请问受托方应该是单位还是单位的财务人员个人?
[答]:签订委托申报协议受托方是单位或是单位的财务人员个人均可以。
4.[问]:企业租用个人的汽车,发生的租赁费、汽油费及养路费能否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前几年个人发生的修车费不允许扣除,现在听说有新规定?
[答]:根据冀地税函[2004]259号文件的规定,对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使用权归企业的汽车,企业与个人签定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按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租赁费的,主管地税机关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对租赁费税前扣除,同时对个人发生的修车费、养路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不得扣除。
2006年,省地税局以(冀地税函[2006]244号)文对上述文件作出了一个补充规定,对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使用权归企业的汽车,企业与个人之间有租赁合同或协议,如果在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修车费由企业负担的,对个人发生的修车费允许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5.[问]:农村的流动小商贩,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吗?
[答]: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小商贩,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
6.[问]:我有一套两居室旧房,现在想出租出去,请问个人出租房应交哪些税?
[答]:应缴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这三项合计税率是5.55%;还应缴纳房产税,税率是4%;如果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上,应就超过部分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7.[问]: 2006年11月我在县城购买了一套三层二手门店,12万多,共130平方,请问房产交易所所指的税费是指什么?
[答]:房产交易缴纳的税收有:按照出售价格减去购买价格的差额缴纳5%营业税和附征的城建税(城市区域为营业税额的7%、县城(镇)为营业税额的5%、其他地方为1%)、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的3%)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的1%)。个人所得税:出售价格减去购买价格的差额缴纳20%。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增值额×30%=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税金。
8.[问]: 年收入12万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答]: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9.[问]:我是一名退伍军人,一直在家待业,现在想经营个体户,不知道有没有这方面的优费政策?
[答]:对退伍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0.[问]:我是去年毕业的大学生,我想问一下大学生创业,比如自己搞个体有哪些税收优惠?
[答]:目前国家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制定了一些免工商管理费用的优惠政策,但是没有制定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11.[问]: 按税法规定06年个人所得税扣除基数为1600元,请问,实行年薪制的个人,其年薪收入由年基薪和业绩工资组成,如何计算其应交个人所得税?
[答]:实行年薪制工资的单位,个人平时按月取得的基础工薪,按照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取得的年终兑现的年薪,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年终兑现的年薪,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兑现年薪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兑现的年薪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年终兑现年薪,按上述办法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①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年终兑现年薪×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年终兑现年薪-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2.[问]:我是一名在校教师,晚上给一行政单位短期培训授课,单位要求要正式发票出账,请问我应按何税目开具发票?应缴什么税?
[答]:个人进行培训授课,按规定需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此种行为应属于提供劳务报酬所得,应该交纳报酬所得额20%个人所得税。
13.[问]:请问每年的13个月的工资应如何纳个人所税?
[答]: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人取得“第13个月的工资”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1600元的,应以“第13个月的工资”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16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4.[问]:我准备与朋友合作成立一间公司,本人用汽车和房屋折价入股,请问:办理产权过户时(即将产权过户到新公司)要不要交税?
[答]:根据目前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的规定,此种情况不需要缴税。
15.[问]: 我买了一台饮水机,商场没有开具正式的发票,我可以要求商场开具正式的发票吗?商场如果不愿意开应该怎么办?商场的这种卖商品不开发票的行为是不是偷漏税行为?
[答]:商场使用的是商业零售发票,归国税局管理,该同志对商场拒绝开据正式发票的情况,可向当地国税局投诉。
16.[问]:请问哪些固定资产需要纳税,办公用房产每年是否需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权除转让是交税外,每年是否还应缴纳土地使用税,办公设备,机械设备等要不要纳税?
[答]:按照会计制度在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办公用房按照房屋原值一次性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每年按1.2%的税率计算交纳房产税。拥有城镇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根据所在地段不同,国家规定了一至九级的地段等级,适用税额从7.5元/年.平方米至0.5元/年.平方米的不同税率缴纳土地使用税,你单位具体的地段等级和缴纳标准,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17:[问]:请问稿费收入应交纳哪些税,如何计算?
[答]:稿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70%
例:某工程师2005年2月因其编著的教材出版,获得稿酬9000元,2005年6月应教材加印又得稿酬4000元。计算该工程师取得的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该工程师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税额)。
应纳税额=(9000+4000)×(1-20%)×20%×(1-30%)=1456(元)
因其所得是先后取得,实际计税时应分两次缴纳税款:
第一次实际缴纳税额=9000×(1-20%)×20%×(1-30%)=1008(元)
第二次实际缴纳税额=(9000+4000)×(1-20%)×20%×(1-30%)-1008=4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