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各岗位工作要求及标准
一、共性要求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认真履行公务员职责,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敬岗爱业,服从领导。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增强法制意识和廉政意识,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发生。严格遵守机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牌玩游戏。
4.认真学习税收知识和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成为分管工作的行家里手,努力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能力,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抓好工作的督导落实。
6.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领导、为基层、为机关各处室搞好服务,坚决杜绝衙门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7.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负责介绍情况或将来人介绍到有关处室、有关人员接待。
8.增强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帮助,营造和睦共事的工作环境,齐心协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9.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10.搞好内务管理,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布局美观合理,窗明几净,卫生整洁。注意自身形象,举止大方,文明礼貌。
二、各岗位工作要求
(一)办公室主任岗位
1.决策正确,指挥得当,管理有方,工作计划合理,开展有序,督导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建设,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
3.批阅拟办公文及时、准确,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4.组织服务好各种会议,确保不出大的纰漏。
5.为领导提供各种决策依据要超前、可行,对全局的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要及时进行总结。
6.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形成宣传声势,保证地税重大活动得到及时宣传反映。
7.完成组织协调任务。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副主任(文秘)岗位
1.严格按照《省局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确保公文处理及时、准确、安全。
2.认真落实《河北省地方税务系统督促检查工作办法》,牵头组织有关处室抓好全局重要工作的督导落实,加强对系统重大事件的督促检查。
3.全面落实《省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加强对全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
4.按照《河北省地税系统信访工作规则》的要求,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省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的要求,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5.按照《省局会议(培训)管理制度》的要求,收集处室会议计划,上报局长会批准,搞好会议的预算,节约经费,防止超时、超员、超标准。
6.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副主任(综合)岗位
1.按照领导要求,按时完成领导讲话和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的修改、审核工作。
2.适时组织调研,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3.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税信息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指导,做好信息的审核、把关工作。
4.加强对机要保密、档案和文印室的管理,保证不失、泄国家秘密,归档符合国家要求,文印室及时完成打字、文印任务。
5.保证《河北地税年鉴》于每年10月份印发。
6.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综合岗位
1.不断提高文字质量和文字水平,按时完成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2.起草的各类文字材料内容翔实、主题鲜明、逻辑严密、结构合理、表述准确、文字流畅。
3.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信息岗位
1.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馈各地的工作动态,切实发挥信息的指导工作、交流经验、服务决策的作用。
2.按要求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反馈重要信息。不断提高信息采编质量,确保重要信息不漏编、漏报。
3.提高信息质量,增加负反馈信息量,促进信息向税收生产力转化、向现实工作转化。
4.认真做好对全系统信息工作的培训、指导,做好信息考核评比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宣传岗位
1.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围绕地税中心工作和省局重点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认真开展税收宣传和税务工作新闻报道。
2.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及时发现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3.认真做好各类大型宣传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确保宣传效果。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生动活泼的税收宣传形式。
4.认真做好《河北工人日报·地税周刊》的编辑工作,不断提高质量。
5.开展年度“好新闻评比”,加强通讯员的培训工作。做好宣传考核评比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督查岗位
1.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督查任务,办结率100%,及时反馈落实情况;认真督导落实省局领导批示、批办和“两会”议定事项,办结率达到100%。重大问题应及时进行通报。
2.健全督查制度,规范督查程序。对督办事项要件件登记,事事落实,及时交办、催办、反馈结果,按时办结,及时存档。
3.搞好对全系统督查工作的培训、指导,做好督查考核评比工作。
4.按照省综治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地税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写出综治工作情况报告。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机要岗位
1.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及时领取机要文件,及时报送有关领导阅处。
2.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制度,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3.严格文件的借阅手续,对有密级的文件,只准在阅览室阅读,不准非有关人员借阅。
4.及时整理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并负责会议记录及有关资料的分类归档。
5.对党组印章妥善保管,规范用印。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办公自动化管理岗位
1.认真落实《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在信息中心的技术支持下,保证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不断升级,不断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2.适时改进和更换省局办公网(互联网站)页面,保证省局内外网主页面栏目齐全,内容及时更新。督导各单位及时更新栏目内容。
3.配合信息中心,搞好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做好系统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4.在全系统大力推广办公自动化,搞好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做好办公自动化考核评比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公文处理岗位
1.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严把公文质量关,做到规范、准确、安全。
2.各类收文,要分类登记,紧急公文要优先处理。对领导批示的文件,在领导批示当天或次日转送承办单位。对有办结时限要求的批示,在办结期满3日内负责督促催办。对办结的公文,及时立卷存档。
3.严格公文制发环节的审核,重点把好文字关、体式关、程序关,认真做好公文的登记、编号、缮印、校对、用印工作。一般公文应在3日内、紧急公文在当日完成审核工作。
4.按照《省局机关印章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严格个人用印和外单位用印。
5.做好系统公文处理的考核评比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保密岗位
1.认真学习《国家保密法》、《河北省保密条例》、《省局保密工作暂行规定》、《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及时提出贯彻意见。按照上级要求,有重点地组织保密宣传教育。
2.不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在无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确保国家秘密载体不丢失、不泄露。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请示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复印,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3.组织兼职保密员和机关人员的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4.经常开展保密检查,尤其对重点部位、设施、器材;对重点人员、岗位、环节,加强督导检查,严防出现泄密事故。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信访岗位
1.按照《河北省地税系统信访工作规则》的要求,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各类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恰当处理,不得推诿、敷衍和拖延。
2.为信访、举报人保密,不得向被举报人泄露信访、举报内容。
3.总结信访、举报案件,通过综合、分类分析,找出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信访问题,为改进工作提出建议。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档案管理岗位
1.按照《省局档案工作制度》的要求,档案管理工作要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归档文件要整齐完备,组卷科学、分类清楚。
2.机关每年的文书档案,于次年6月底前接收归档。
3.认真做好本系统档案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推动全系统档案工作达标升级。
4.做好书刊资料的借阅、保管,不得丢失。
5.加强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故发生。
6.做好机关档案的考核评比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承办岗位
1.认真对待承办工作,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时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按照承办工作程序和承办工作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承办工作,做到办结率100%。
2.答复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实际情况,确保预期内落实。答复满意率力争达到100%。
3.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建议。
4.按照《省局关于做好机关大事记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按月收集、整理机关重要工作,编写大事记。
5.及时取、发机要文件、明传电报,并保证文件安全。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内勤岗位
1.及时安排日常和节假日的机关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
2.经常检查值班情况,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发现情况,及时纠正。
3.经常检查值班室的值班设备、器材、用品的完备,督促床上用品的定时更换、清洗。
4.做好内勤事务工作,不出差错。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打字、文印岗位
1.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打字、文印、文件的扫描录入工作。
2.加强保密意识,强化保密观念,不该说的不说,不发生泄密、失密事故。
3.爱护设备,注意日常保养和维护,出现故障及时排除。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专项职责
1.在省局主管副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为办公室第一责任人。
3.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4.当好参谋助手,为领导决策提供决策参考,抓好领导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
5.综合协调机关各单位事务,协调与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及下级机关的关系。
6.负责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会议的组织筹备与会务服务工作。
7.负责办公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
8.分管地税宣传工作。
9.分管机关工作上水平工作。
10.负责办公室经费的使用和审批。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A岗责任人:张建伟
B岗责任人(以排名顺序为代行职责顺序):葛亚萍、刘杰
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为办公室分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3.负责全局重要综合材料和省局主要领导讲话的初审或审核工作。
4.负责《河北地税信息》、《河北地税简报》和上报信息的审核把关工作。
5.负责《河北地税年鉴》的编辑、审稿工作。
6.负责组织调查研究。
7.分管机要保密、档案和文印室工作。
8.负责其他会议的组织与服务。
9.协助主任做好机关工作上水平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A岗责任人:刘杰
B岗责任人:葛亚萍
办公室副主任(文秘)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为办公室分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3.分管处室协调工作。
4.分管公文处理工作。
5.分管督查工作。
6.分管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
7.分管信访、承办、值班和报刊征订工作。
8.分管对外接待工作。
9.负责收集上报机关处室会议计划,审核会议经费预算。
10.负责大事记审核。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A岗责任人:葛亚萍
B岗责任人:刘杰
办公室(综合)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全局工作要点(计划)、总结、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章及其它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3.负责《河北地税简报》编辑工作。
4.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
5.负责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单位年鉴资料的汇总、整理和上报。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A岗责任人:高军波
B岗责任人:艾寒
办公室(机要)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机要文件的领取、传阅、保管、销毁工作。
3.负责涉密文件的管理,妥善保管涉密文件。
4.负责省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重要会议的记录工作,编发会议纪要,存档会议资料。
5.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反馈省局及全系统的重要信息。
6.负责省局党组印章管理。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A岗责任人:朱红
B岗责任人:张银国
办公室办公自动化管理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指导全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与信息中心做好协调工作。
3、负责机关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培训等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运行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评工作。
4.负责机关办公网(互联网站)的规划、管理、内容维护、录入把关、检查等工作。
5.负责对省局和各市局办公网栏目内容更新、改进情况的督查、考评工作。
6.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地税栏目的管理工作和电子邮件的接收管理工作。
7.负责省局机关前厅电子大屏幕的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信息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A岗责任人:李向朴
B岗责任人:李芳
办公室(保密)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执行,适时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对机关的保密部位、办公网站进行安全检查,依法加强保密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4.负责机关公文的定密工作。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A岗责任人:李翠彩
B岗责任人:朱红
办公室(承办)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3.负责建议、提案办理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答复工作,按时完成承办工作。
4.提出主办的建议、提案件,协助局领导走访、答复。
5.负责省局大事记的收集、整理和编辑工作。
6.送取机要文件、资料。
7.负责办公室收发工作。
8负责省局机关报刊征订工作
9.负责考勤上报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A岗责任人:贺冲军
B岗责任人:艾寒
办公室(打字、文印)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局机关打字、文印工作,确保文印质量。
3.负责在文印室印制的各类文件的格式把关和印刷工作。
4.负责有关文件的扫描、录入工作。
5.负责文印室文印设备的保管、维护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A岗责任人:王军
B岗责任人:黄玉明
办公室(档案)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机关档案管理,集中统一管理机关档案,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销毁和查阅、借阅工作。
3.负责指导全系统档案工作,领导、协调全系统的档案升级工作。
4.负责借阅、保管有关报刊资料。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A岗责任人:李翠彩
B岗责任人:朱红
办公室(督查)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领导机关的督办件、批办事项的督查落实。
3.负责对省局“两会”决议、重大决策和部署、全年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目标和省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
4.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其他文字材料。
5.协助宣传工作。
6.负责办公室政务内勤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A岗责任人:艾寒
B岗责任人:高军波
办公室(内勤)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机关值班(领导带班)安排、检查、补助等工作。
3.负责办公室人员的办公用品的领取、保管、发放。
4.负责统一收取、发放各类材料、试卷等工作。
5.负责办公室人员的工资发放。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A岗责任人:李翠彩
B岗责任人:贺冲军
办公室(信访)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受理信(来)访、举报信(案)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及时登记、分办、上报。
3.负责信(来)访工作办理程序各环节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按照领导批示要求督导、反馈信(来)访结果,按规定对重要查处结果及时复信信访、举报人。
5.总结、立档归卷信(来)访案件,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A岗责任人:艾寒
B岗责任人:高军波
办公室(信息)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信息工作的规划、指导和考核工作。
3.负责《河北地税信息》的编辑、印制、封发、上网工作。
4.负责组织系统内信息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搞好经验交流。
5.围绕信息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6.协助管理办公自动化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A岗责任人:李芳
B岗责任人:李向朴
办公室(宣传)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谋划、指导、评比,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税法宣传和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计划、安排、总结、评比工作。
4.组织撰写反映单位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新闻稿件,代局领导撰写有关宣传方面的文章、专稿。
5.负责协调与新闻单位的关系,组织全系统重大新闻宣传活动。
6.负责《河北工人日报·地税周刊》编辑审核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A岗责任人:王春青
B岗责任人:艾寒
办公室对各类事项的办结时限
一、有具体时限规定的事项
应按照要求在规定的办结时间内完成。
二、没有具体时限规定的事项
1.对省委、省政府领导批办事项的办结时限:对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有关事项需反馈办理结果的,省局在接到批示后,对属于省局职责范围内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对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要主动与会办部门联系,并敦促会办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对于需要调查论证和协调处理的事项,要积极主动协调办理,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对情况复杂、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项,应及时向做出批示的省委或省政府领导说明情况,明确办结时间。对省长办公会和省政府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要按会议要求的时限认真办理,确保工作质量,坚决杜绝拖、压现象的发生。
2.转发上级公文办结时限:转发公文不超过30天,会签公文、征求意见稿不超过7天。如遇特殊困难,无法按时办结的,应提前向交办单位说明原因和办理情况,并抓紧时间办结。
3.对省人大、省政协提案的办结时限:对主办件应在5个月内办结;对会办件应在3个月内办结。
4.其他事项的办结时限:对省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各类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部门要认真办理,按期办结,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凡会议原则通过,需要以省局名义发文或再次报局领导审批的,要根据会议研究意见抓紧进行补充完善,在会议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审议提出较大修改意见,需提请下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在会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向办公室和主管领导说明原因,明确再报日期。对省局领导批办事项,属于本处室职责范围的承办事项,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需要主办处室会同有关处室办理的,要在8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结果;需要调查论证和协调处理的事项,主办处室要积极主动协调办理,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结果;因情况复杂、短期内不能办结的,应及时向作出指示的领导报告原因,明确办结时限。对基层和处室呈报件,省局办公室要加快内部运转,一般事项当日转出;需省局或省局办公室制发的文件,要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印发,紧急文件即审即发;重要事项即收即办,及时呈报,并作好记录,明确环节责任。上级和局领导的交办件,承办处室要立即办理,明确办结时间和责任;同级之间的转呈件和会签件,一般事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转出;紧急事项,即办即转;情况比较复杂,需沟通协商的,要及时向转办处室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