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地税系统推进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博书
(2005年12月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省局党组研究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邯郸市地税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做法,部署全省地税系统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组织各市局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三项重点工作之一。3月1日,省委召开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把邯郸市政府和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作为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省级试点单位,要求各市和省政府各部门至少选定一个县处级单位开展试点工作。按照全省试点工作会议的精神,省局经过研究,确定了邯郸市局作为省局的试点单位,对此项工作先行一步,进行研究探索。各市局按照省局和当地党委的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到目前初步摸索出了一套符合上级要求、同时又体现地税特点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
邯郸市局作为省局确定的试点单位,积极行动,认真谋划,严密组织,结合实际,在贯彻税收业务工作规程的基础上,制定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安排意见》,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权力清理、制度措施和公开载体到位,编制出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在邯郸市政府网和机关内部设计制作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页,为完成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开了个好头。从各市局汇报交流的情况看,各级地税机关也对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重视,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大胆探索,总结出了一些好的做法。承德市局发挥信息化工作便捷、高效的优势,开发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软件,提高该项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程度。各级试点工作的积极开展,为我们进一步深化此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总体上看,我们的试点工作比较顺利,在工作进展上与全省基本保持了同步,在工作方法上奠定了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在工作成果上初步取得了一些符合地税实际的做法和经验,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这次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深化此项工作,要求各级做好推行此项工作的准备。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工作力度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密切税企关系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要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监督之下”。省纪委书记张毅同志在全省深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会议上指出:“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的一种有效途经,有利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创新民主载体,扩大公民有序地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对行政权力的运行进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行使的程序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有利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到实处,真正为人民执好权、用好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地税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执法部门,从主要的职能看,我们代表政府行使着税收执法的权力,管理和服务的对象是广大纳税人,如何做到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同时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既是我们的职责,也是我们的义务。近几年,我们不断加大征管改革的力度,推行税收业务工作规程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岗位设置,明确岗则体系,实施规范化管理,从内部规范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纳税人了解更多的是一些基本的税收政策规定、办税流程、办税结果等内容,但对我们内部执法的具体工作流程、工作时限、工作标准等并不知晓。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就是要把我们的执法过程予以公开,保证纳税人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有利于促进我们依法治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优化税收环境,从而密切税企关系,保证税收中心任务的完成。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新形势下更好的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工作思路是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整体发挥三者的基础、保障和关键作用。深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体现了教育、制度、监督的内在要求,有利于促使行政权力的行使者明确自身职权和预期责任后果,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筑牢不愿贪的思想道德防线;有利于完善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使人不敢贪的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使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达到使人不能贪的监督效果,从而实现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的有机结合,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三)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促进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但是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仍有发生。从机构分设以来系统内查处的一些违法违纪案件看,之所以发生腐败问题,虽然主要是个人原因,但深入分析,权力暗箱操作,缺乏透明度,得不到有效监督,也是这些问题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近几年查处的魏克明、蔡勇、史胜利等一些违纪违法人员,如果当初权力能够得到有效地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违纪的初期有人提个醒,或许不会由小到大,一步一步走向腐败的深渊,导致违法犯罪的下场。实践证明,阳光是腐败的天敌,公开是腐败的克星。因此,如何切实加强对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将是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个重点。真正把权力运行过程予以公开,能够确实受到监督,就能实现权力运行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就能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从而保证地税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地税系统纳税体系的需要。地税系统的长治久安和长远发展,要靠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保障,这是我们多年来形成的一个共识,也是我们工作的着力点。当前,地税系统在税收执法和管理上已经形成了以税收业务规程、税收执法责任制、纳税服务和公开办税四项制度为基本的纳税体系和服务措施。随着形势的发展和要求,现有的一些制度和措施还存在不够规范、不够细致的地方,需要不断地加以完善。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对这些制度措施的进一步深化。通过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税收业务规程和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把涉及纳税人的事项予以全面公开,把监督的渠道向社会延伸,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完善内外两套监督机制。由此,一方面可以促进我们执法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是对机关效能的促进,无论对税务干部,还是对纳税人,都可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使基本的纳税体系更加健全,形成税收业务规程、税收执法责任制、纳税服务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位一体”的完善的纳税体系。
(五)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实现地税“十一五”规划目标,促进地税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地税事业正面临着完成“十五”规划目标,谋划和实现“十一五”规划,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十一五”规划地税发展的总体目标,对我们的执政能力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方式、工作方法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一个执政能力强的领导集体和战斗力过硬的干部队伍来保证。从内部管理来说,我们各级地税机关有着涉及人、财、物、事等方方面面的行政管理权,正确行使好这些权力,既是我们加强内部管理、推进机关工作上水平的要求,也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这些权力的运行过程真正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扩大民主,广泛参与,不仅有利于各级地税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规范管理,促使地税干部正确履行职责,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也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密切党群政群关系,从而打造一支凝聚力、战斗力强的干部队伍,为我们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促进地税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取得实效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必须要把握这项工作的内在要求,也就是工作的重点,才能取得实效。具体来说,就是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公开权力要内容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必须突出重点,紧紧抓住涉及广大纳税人和内部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公开。就我们地税系统而言,就是要围绕“两权”进行公开。在税收执法权方面,要把税收业务工作规程所涉及的征收权、减免税审批权、行政许可的审批权、行政处罚权、收费项目以及其他重要权力的行使进行公开;在行政管理权方面,要重点围绕公务员调配、干部选拔任免、公务员考核及奖惩、经费的分配与调拨、经费的支配、固定资产的管理与处置、大宗物品采购与分配、基建工程招投标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管理权和决策权。对于基层来讲,公开的重点要放在税收执法权上,各级机关则要把公开的重点放在行政管理权上。但这并不是说机关仅仅公开行政管理权,基层仅仅公开税收执法权就可以了,还要做到公开内容全面,比如,涉及内部干部职工的行政管理权也要在基层一定范围内公开。总之,各级都要结合实际,既要确定公开的重点,又要做到公开全面,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第二,要注重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并不是简单的公开所行使权力的项目,其内在要求是要公开权力运行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的整个运行过程,也就是说要让群众明白你行使这项权力的具体过程。包括行使权力的依据、具体环节、工作标准、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监督渠道、运行结果等,努力做到广大纳税人和群众想了解什么,就公开什么。在决策方面,要建立健全集体研究、公示、听证、咨询和决策公开发布等制度,依法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在执行方面,要在履行职责或办理与纳税人利益相关的事项时,必须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全部事项,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尽量满足当事人的信息需求;在结果方面,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开。例如,我们行使征收权,就要让纳税人明白,我们征收某一项税种的法律依据、征收的标准、征收的具体流程、工作要求和标准,包括办结时限,以及应该为纳税人提供哪些纳税服务等等。再如,我们选拔任用干部,就要向干部职工公开拟任干部的条件要求、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每一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让群众明白你所行使的权力是否合法合理、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公平公正、结果是否可信,是否真正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才能真正做到让群众口服心服。
第三,要保证公开的效果。保证公开的效果,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我们公开的内容是否真正方便了纳税人和群众知情办事,另一方面是否促进了我们的工作。要达到这个效果,一是要选择合适的公开载体,二是要健全监督和反馈意见建议的渠道。因此,各级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扩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覆盖面,确保公开到位,方便群众监督。在载体的选择上,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公开。要利用好政务公开栏、办事明白卡、办事指南、公开承诺书、业务咨询电话、工作简报等传统载体。要大力推广和应用电子政务,在互联网和局域网上开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页,建立统一的地税系统公共信息资料库。要进一步发挥税收服务大厅的“窗口”作用,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将有关办事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等全部进行公示,所公开权力项目要简单醒目,特别是纳税人经常性固定性的涉税事项,要使纳税人能够一目了然,做到方便实用。要畅通监督和反馈意见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设立征求意见箱、监督投诉电话等,充分接受纳税人和群众的投诉、监督、反馈意见建议,促进我们权力的正确行使,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省局的实施意见对我们所行使权力项目的公开方式进行了大致分类,各级要结合自身实际,丰富公开的载体,不论以什么形式公开,都要做到简单易懂,方便知情办事,便于监督,保证公开的效果。
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各级要稳步推进以下具体工作:
一是要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省局《实施意见》在这次会上已经下发给大家,可以作为各市局制定《实施方案》的依据和准则。《实施方案》要做到内容详实准确,方法切实可行,措施扎实具体。重点是公开运行环节的具体举措。要把这一环节的工作按照“该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细化、实化和具体化,明确落实单位和责任人。各单位在考虑制定方案时,或在推进此项工作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借鉴系统内外公开运行的成功经验。
二是结合实际,清理权力项目,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省局在对试点单位和先期开展这项工作的单位已有的成果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税收业务工作规程,综合各方面的意见,编制了《权力目录》和《流程图》,在进一步研究完善后,要确定为全省的统一模本。这个模本包含了以上单位所经历过的权力清理、目录编制和流程图绘制三个阶段,是对邯郸试点和各市局所做的大量繁琐、细致、扎实的工作基础上的总结。各级可以以这个模本为依托,结合自身实际,边比较,边清理,边绘制流程图和编制目录,三步合并为一大步,形成符合本局实际、体现自身特点的《权力目录》和《流程图》。在这里要强调一点,各级在编制《权力目录》和《流程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结合税收业务工作规程来进行,与业务规程的要求保持一致,使这两项工作紧密结合,互为依托,相互促进。要以执行税收业务工作规程作为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着力点,通过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成为保证税收业务工作规程落实的有力措施。要做到权力清理不留死角,职权目录做到职责清晰,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和责任人员要能够一目了然;流程图的编写要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显示行政权力的基本运行程序、监督制约环节和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使广大纳税人及地税干部办事明白、监督方便,体现工作的基本要求。
三是稳步实施,逐步推开,做好运行工作。这次会议之后,各市局要积极行动,抓紧时间研究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特别是尚未有实质性进展的单位,从现在起就要积极做好准备。我们系统已经开展了多年的政务公开工作,税收执法权的公开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基础,机关内部行政管理权的公开可能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各级要在继续深化和完善税收执法权公开的基础上,把重点放在行政管理权的公开运行上。不管是税收执法权的公开,还是行政管理权的公开,都要严格按照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具体工作,体现求真务实的精神。
以上几个环节的工作,各级原则上要按照省局和当地纪委等部门的要求,分步展开,逐步推进。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根据进展状况,步子快一点。对已经开始推开运行的市局,要继续在公开运行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总之,要做到适时调整,灵活掌握,质量和进度都要予以保证。
三、加强领导,协调推进,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落实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重点工作,涉及的环节多,难度大,任务重,政策性强,必须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协调开展,扎实推进,确保这项工作得到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各级地税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必须要认识到,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社会进步的发展趋势,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社会的政治基础。不管是市局局长,还是县区局长,及至一个基层所长,都有一个正确行使权力的问题。所以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领导干部必须要以身作则,带头扭转思想,冲破旧观念的束缚,主动将手中的权力公开出去,接受广大纳税人和地税干部的监督,要有这个勇气,发扬这种无私的精神,以此带动广大干部参与此项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是一项孤立的、单独的工作,是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来开展,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各级要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与自己负责和分管的各项业务相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使各项工作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协调联动,整体推进。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职责明确、全员参与、整体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态势。
二是抓好协调。从省局及各市局的具体情况来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目前主要是由纪检监察部门来抓。实际上这项工作涵盖了整个地税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的工作,单靠一个部门来进行是远远不够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此项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全员积极参与,相互协作,整体联动,将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合理的分解,涉及到哪个部门,就要由哪个部门负起责来,并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用机制来保证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理顺工作关系,防止推诿扯皮的情况发生,确保每项工作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真正落实到位。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各业务职能部门之间,以及所有涉及的工作人员,都要达成共识,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并作为今后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不断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政策性很强,涉及方方面面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但工作量大,而且要求高。所以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充实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专门做好有关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向党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党组的意见,团结有关部门,取得支持,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督导。督导检查是促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督导检查,掌握工作的进度,发现存在的问题,协调工作中的矛盾,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在推进这项工作过程中,既要服从当地纪委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又要对下一级地税机关加强调度指导,随时了解工作情况。省局将通过各种形式,对各市局的推进工作和运行效果进行检查督导。各级要加强与上级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将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向上级反馈,提供第一手情况,推动工作的开展。要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纳入年度整体工作目标,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并进行考核。据了解,有的地方纪委已经把这项工作列入当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考核内容,或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对因公开不力,或在推行工作中应付差事、弄虚作假、工作进展缓慢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总之,要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相关工作制度,指明目标,确立任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纪律,加强约束,形成确保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长效机制。
总之,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场新的自我革命。它不仅工作量大,程序复杂,而且还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法规性、时效性和规范性,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各级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站在全局的高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准备,精细筹划,扎扎实实地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各项工作,为地税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地保证。
在这里,我还想就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些要求。自3月15日全省机关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们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开展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工作。各级都成立了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方法步骤;深入基层明察暗访,查找了在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整改提高阶段的任务,制定了整改措施;通过受理信访举报、投诉,参加“阳光热线”节目,及时妥善解决了一些群众和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在这次会议上,一些市、县(区)局还介绍了他们开展这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大家认真地学习和借鉴。总的来看,目前全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展比较顺利,效果令人满意。下一步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要继续按照上级和省局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好加强效能建设的各项措施,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除按照上级要求,解决“办事难”、“行为不规范”、“素质不高”、“作风不实”、“效率低下”、“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等六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地税实际,还要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解决思想状态问题,保持奋发有为的蓬勃朝气;二是解决服务态度问题,努力为基层和广大纳税人分忧解难;三是解决工作质量问题,高标准履行机关工作职责;四是解决干部素质问题,形成勤奋学习的浓厚氛围;五是解决廉政勤政问题,树立良好的机关和干部形象;六是解决工作机制问题,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查找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此外,各级还要严格按照上级和省局的要求,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加强与地方主管部门的联系和协调,主动汇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争取年终考评取得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