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如何缴纳营业税
咨询电话:0311-83936***
咨询内容:某工商银行拍卖抵债资产(抵债金额为3亿元),实得拍卖款1亿元,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复:根据《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纳税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同时报送抵债时不动产作价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和债权证明复印件。您的情况如果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可以不缴纳营业税。
●土地作为资产作价投资,如何进行摊销
咨询电话:0311-88042***
咨询内容:某企业咨询,土地作为资产投资,可以进行摊销吗?
答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67条的规定:作为投资或者授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企业发生的会议费,能否税前扣除
咨询电话:0311- 8706***
咨询内容:企业发生的会议费在税前扣除时,需要提供会议纪要吗?
答复:根据冀地税函[2006]244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年内发生的会议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在税前准予扣除。(1)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2)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3)会议召开地酒店(饭店、招待处)出具的服务业专用发票。企业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其发生的会议费一律不得扣除。
●当年查补的税金,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咨询电话:13706350***
咨询内容:某企业经税务稽查部门查账,需要企业补缴税款,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补缴的税款吗?
答复:根据《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操作办法》第24条规定: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关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允许在计税时予以扣除。税务部门查补入库的上述税金,在查出年度允许扣除。
●单位购买的厂房何时缴纳房产税
咨询电话:0311-83832***
咨询内容:某工业企业的会计咨询,单位购买的厂房,应按照什么时间缴纳房产税? 答复:根据《河北省房产税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在房产购入或建成后三十日内,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从购入或建成的次月起开始纳税。因此,贵单位本月购买的房产应该从下个月申报纳税。(石家庄地税局12366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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