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正文
 
 
咨询问题集萃(一百二十二)
   发布日期:[ 2008-07-25 ]   来源: 省地税局办公室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是否征收营业税

咨询电话:0312-3253***

咨询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的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是否可以免征营业税?

答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河北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7]160号)文件的规定,对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我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6]39号)规定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所以,对于属于上述收费标准内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可以免征营业税。

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应该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咨询电话:0312-13103120***

咨询内容:跨地区经营的采取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总、分支机构应该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答复: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一)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数应按以下方法缴纳:总机构根据上年汇算清缴统一计算应缴纳所得税额的1/12或1/4,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0日内,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将本期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二)总机构应分摊的就地入库的预缴数:总机构根据上年汇算清缴统一计算应缴纳所得税额的1/12或1/4,将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的25%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自行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三)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分配税款的预缴数:总机构根据上年汇算清缴统一计算应缴纳所得税额的1/12或1/4,将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的25%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自行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上述第(一)条所提到的分摊比例应该按如下公式计算: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

    另外该办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总机构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保定地税12366整理)

 
 
 
联系我们 | 网站概述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版权所有: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冀ICP备010031号  

CopyRight©2007 HeBei Local Taxation Bureau,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汉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门户网站管理平台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2号 邮编:0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