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取得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咨询电话:137*****177
咨询内容:办理银行贷款购房时,银行要求我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以证明还贷能力。目前我每月的个人所得税均由任职的公司代扣代缴。请问:我怎样才能拿到我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开具的通用缴款书即可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作为由任职公司代扣代缴个税的纳税人,您可以直接向所任职公司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作为合法凭据。也可以在提供相关资料后向任职公司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申请。
● 抵押房产出售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咨询电话:0312-5288***
咨询内容:我单位所辖一企业以房屋作抵押向本地信用社贷款,由于如期未能还贷,房产归信用社所有。目前信用社将该抵押房产出售,请问:此种行为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复:银行贷款给单位和个人,借款者以房屋作抵押,如果期满后借款者无力还贷,抵押的房屋归银行所有,对此是否应当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文件第九条明确:借款者无力归还贷款,抵押的房屋被银行收走以抵作贷款本息,这表明房屋的所有权被借款者有偿转让给银行, 应对借款者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同样,银行如果将收归其所有的房屋销售,也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可见,该企业及当地信用社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按照销售不动产计算缴纳营业税。
● 电子账簿是否可以免缴印花税
咨询电话:0312-6672***
咨询内容: 我单位采取电子记账方式,相关经济往来及资金流转均通过微机录入方式进行记载、保存。请问:我单位是否可免缴账簿的印花税?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营业帐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薄。营业帐薄为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可见,虽然电子帐簿与帐页帐簿记帐方式不同,但二者均真实、完整记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对应税营业账簿的定义,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保定地税12366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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